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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区域统一标准“市域快速轨道交通客运服务规范”立项
发布时间:2020-09-28 16: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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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轨道交通网讯:9月25日,2020年长三角区域统一标准立项论证会在杭州举行。本次会议由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和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召开,对《市域快速轨道交通客运服务规范》等4项区域统一标准进行立项申请的可行性、必要性以及实施影响进行专家论证。


     其中,《市域快速轨道交通客运服务规范》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牵头,会同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和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共同提出并组建标准编制团队,由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牵头编制。该规范明确了市域快速轨道交通客运服务相关的术语和定义,对客运服务提出了总体要求以及对行车、票务服务质量、服务设施、从业人员规范、服务安全、服务质量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会上,经过全体专家组成员的深入研讨,确认《市域快速轨道交通客运服务规范》予以立项。


     据了解,我国城镇化发展进程已经进入现代化都市圈的发展阶段,对市域快速轨道交通建设提出了迫切需求。2017年至今,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相继出台相关政策,明确指出推动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四网融合”的重要战略意义。


     会议指出,市域(郊)铁路作为“四网融合”中承担中心城区与次中心城区、重要城镇之间和城市组团之间的重要一环,目前已进入快速发展期,但其客运服务规范仍处于空白阶段。


    《服务规范》的立项进一步明确市域快速轨道交通运营需求,科学促进轨道交通客运服务体系,规范长三角区域市域快速轨道交通客运服务水平,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精神的生动体现,对促进长三角交通大融合、推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迈出了共建“轨道上的长三角”关键性的一步。


     据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副处长、项目编制负责人邵昀泓介绍,“《服务规范》的编制和实施将增强轨道交通各环节的配合与协作、提高客运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实现长三角票务一体化,为人们提供更加便捷、高效、舒适、安全的交通运输服务。”


     下一步,标准编制小组将在前期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根据长三角区域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市域快速轨道交通运营服务特点,广泛开展调研、咨询等工作,深入研究市域快速轨道交通客运服务的服务质量要求,预计2021年底前完成《市域快速轨道交通客运服务规范》的实施宣贯,进一步推动长三角轨道交通一体化建设,服务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来源:浙江交通、交通旅游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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